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省教育考试院开展纪念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 颁布二十周年征文活动 为纪念《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》(以下简称《条例》)颁布20周年,弘扬中华民族勤奋好学的精神,提高社会民众关心和参与自学考试的热情,展现自学考试工作者和自考生的风采,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决定在全国开展纪念《条例》颁布20周年征文活动。近日,省教育考试院对此项活动进行了专项布置。 本次征文活动面向自考在考考生、毕业生、有过自考经历的人士以及自考工作者,以“融入自考,成就人生”为主题,以参加自考或从事自考工作的经历为内容,再现参加或从事自考的切身感受,以及自考制度对个人、社会产生的影响等感人至深的自考故事。 征文体载不限,可采取通讯、小说、纪实文学、随笔、散文、诗歌等多种形式,篇幅一般控制在1500-3000字。 本次征文活动的截止时间为 本次征文活动我省共设置一等奖4名、二等奖8名,三等奖12名。对获奖者颁发证书,并给予奖励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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院校风采 ![]() | ||